参患

  凡人主者,猛毅则伐,懦弱则杀,猛毅者何也?轻诛杀人之谓猛毅。懦弱者何也,重诛杀人之谓懦弱。此皆有失彼此。凡轻诛者杀不辜,而重诛者失有皋,故上杀不辜,则道正者不安;上失有皋,则行邪者不变。道正者不安,则才能之人去亡;行邪者不变,则群臣朋党;才能之人去亡,则宜有外难,群臣朋党,则宜有内乱。故曰猛毅者伐,懦弱者杀也。

  君之所以卑尊,国之所以安危者,莫要于兵。故诛暴国必以兵,禁辟民必以刑。然则兵者外以诛暴,内以禁邪。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,不可废也。若夫世主则不然。外不以兵,而欲诛暴,则地必亏矣。内不以刑,而欲禁邪,则国必乱矣。

  故凡用兵之计,三惊当一至,三至当一军,三军当一战;故一期之师,十年之蓄积殚;一战之费,累代之功尽;今交刃接兵而后利之,则战之自胜者也。攻城围邑,主人易子而食之,析骸而爨之,则攻之自拔者也。是以圣人小征而大匡,不失天时,不空地利,用日维梦,其数不出于计。故计必先定而兵出于竟,计未定而兵出于竟,则战之自败,攻之自毁者也。

  得众而不得其心,则与独行者同实。兵不完利,与无操者同实,甲不坚密,与俴者同实。弩不可以及远,与短兵同实。射而不能中,与无矢者同实。中而不能入,与无鏃者同实。将徒人,与俴者同实。短兵待远矢,与坐而待死者同实。故凡兵有大论。必先论其器,论其士,论其将,论其主,故曰:“器滥恶不利者,以其士予人也,士不可用者,以其将予人也;将不知兵者,以其主予人也;主不积务于兵者,以其国予人也;故一器成,往夫具,而天下无战心。二器成,惊夫具,而天下无守城。三器成,游夫具,而天下无聚众。”所谓无战心者,知战必不胜,故曰无战心。所谓无守城者,知城必拔,故曰无守城。所谓无聚众者,知众必散,故曰无聚众。